《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勘技院将新《档案法》纳入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学习。11月20日,市勘技院印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一要重视档案工作,提高档案意识;二要加强档案宣传,营造良好气氛;三要严格贯彻执行,注重工作实效。
院办公室向党办、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总工办等相关档案工作科室发放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